律师好,我申请一个专利,是一种“汽车倒车自动制动系统”,权利要求1中注明其包括“测距模块”和“制动模块”,权利要求2中说明了测距模块使用的是“激光测距技术”。现在有人开始生产另一种“汽车倒车自动制动系统”,其使用的制动技术与我相同,但测距技术使用的是“超声波测技术”。已知“超声波测距技术”和“激光测距技术”均是已经成熟且公开的技术,想请问律师,他的专利是否则构成专利侵权,我国法律对专利侵权是如何认定的?
您好,所谓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
判断专利是否侵权需要比对对方产品技术特征是否全面覆盖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如果必要技术特征构成全面覆盖则可以判定构成侵权。
另外,我国法律对是否构成侵权的认定是,构成专利侵权的实质要件是技术条件。
构成专利侵权的技术特征包括三个方面:1)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全部相同,则构成侵权;
2)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技术特征,也构成侵权;
3)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有相同的,有相异的,但是,相异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是等效的,仍构成侵权;
否则,不构成侵权。
针对您的情况,你现在只是简单的描述你的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应该不全面,按你的描述来说,你的专利很可能是没有创造性的无效专利,只要他人提出无效申请,你的专利很可能被无效掉,被无效专利视为自始不存在,那么别人也不可能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