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前几天去医院拔智齿,但是医院却把我的好牙给拔了出来。现在我少了一颗好牙,吃饭很不方便,我想知道这算不算医疗事故,到底如何认定医疗事故?而且我还想知道医疗事故到底由谁鉴定,我也好去相关部门做鉴定。谢谢!
您好,我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也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如何认定医疗事故。
关于医疗事故的认定,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
2、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
3、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
4、给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必须符合国务院1987年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方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
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其次,医疗事故到底由谁鉴定的问题,我国相关法律也有所规定。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