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赠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赠须具备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死亡。
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二、如何办理遗赠公证
申办遗赠公证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当事人申办遗赠公证时,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机构有困难的,公证机构可根据其申请派公证员到遗赠人的居住地办理。
办理遗赠公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1、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
2、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草拟的遗赠协议书;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遗赠与遗嘱一样,都是对公民死亡后的财产进行处分,但是遗赠是将财产给继承人以外的人,往往不被继承人认可,容易引起纠纷。而且遗赠生效后,受遗赠人取得遗产还需要具备很多条件,就像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遗赠的2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但是生活中很多人不知道该规定,或者怠于履行该规定赋予的义务,最后丧失获得遗产的权利。进行遗赠有关事项,不管您是打算订立遗赠还是要接受遗赠、获得遗产,清闲咨询一下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了解清楚遗赠的相关规定,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