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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利用感冒药制造毒品,制造毒品罪如何量刑

此文章帮助了485人  作者:杭州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男子利用感冒药制造毒品

2011年6月,为谋取非法利益,被告人王某、陈某先后买来800余盒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即“新康泰克”),并利用网上学来的制毒方法提炼制毒原料麻黄碱,制造出冰毒甲基苯丙胺36克。2011年6月29日,接到群众举报后,公安机关将被告人王某、陈某抓获归案,当场查获装着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粉末、晶体、颗粒状物共计59克,故认定王某、陈某共同制造冰毒95克。据悉,此案系江苏首例感冒药制毒案。

制造毒品罪如何量刑

检察机关遂以制造毒品罪将被告人王某、陈某公诉至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人民法院。2011年11月22日,溧水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被告人王某和陈某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但认为起诉书认定的制毒数额过高。对此,公诉机关均予以反驳,称毒品案件不以纯度计算毒品数量,烧杯中只要检出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就是毒品。

溧水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陈某制造甲基苯丙胺95克,构成制造毒品罪,属共同犯罪,鉴于两人系初犯,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依法可从轻处罚。

因此,溧水县法院一审以制造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陈某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财产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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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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