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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是什么,如何申请人身损害赔偿?

此文章帮助了380人  作者: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损害可以分为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害。

人身损害是道路交通事故对人格利益的有形损害。侵害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其人格利益的损害为有形损害。

这种有形损害,首先表现为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损伤和生命的丧失。当违法行为作用于受害人的物质性人格权的时候,受害人所享有的作为物质性人格权的客体的人体利益将受到损害,造成伤害或死亡。人身利益,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物质条件,维持生命,维护人体组织完整和人体器官正常机能,是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这种利益的损害,破坏了人体组织和器官的完整性及正常机能,甚至造成生命的丧失,因而在外在形态上是有形的。这种有形损害,其次表现为自然人为医治伤害、丧葬死者所支出的费用,这种财产上的损失,也表现为有形的损害。

此外,人体伤害、死亡还可能造成其他财产上的损失,如伤残误工的工资损失、护理伤残的误工损失、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所造成的其扶养人的扶养费损失,等等,这些损害也是有形的损害。人格利益的有形损害可以造成财产上的损失这一特点,给其金钱赔偿提供了准确计算的基础,因而人格利益的有形损害是可以计算,并用金钱准确赔偿的。人格利益有形损害虽然是一种非财产损害,但却可以造成财产利益的损失。这种财产利益上的损失,是通过人体伤害、生命丧失的非财产损害引起的,而不是由行为直接造成的财产利益损失。人格利益有形损害的这一特征,既区别于财产权损害,又区别于人格利益的无形损害。

二、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申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包括:

(1)医疗费的证明。对于医疗费的证明,受害人应当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以及病历和诊断证明、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等相关证据,对于需要继续治疗的,应当提供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2)护理费的证明。对于护理费的证明,受害人应当提供医院同意护理以及护理人数的证明;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办理,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3)伤残评定的证明。伤残的,应当提供由有关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的种类、定残的时间、定残的等级等证明。

(4)残疾赔偿金的证明。对于残疾赔偿金的证明,受害人应当提供伤残评定证明。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伤残赔偿金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重要项目之一,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人为的”将残疾赔偿金分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这就导致同一国家不同“户籍”的公民在残疾赔偿金上有着天壤之别。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受害者的主要居住地在城镇,就可以按照城镇户口主张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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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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