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很喜欢玩网游,但是我无意中发现他竟然在网上和他游戏里的“老婆”结婚了。我想问一下律师,这种有配偶者在网络上结婚是重婚吗?我想和我老公离婚,那重婚能作为离婚理由吗?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关于婚姻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在互联网上“结婚”的男女双方,并没有到实际生活中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而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
尽管有时候网络虚拟婚姻也满足我国婚姻法中婚姻成立的实质条件,但由于网络虚拟婚姻缺少现实的婚姻登记,因而网络虚拟婚姻并不是有效的婚姻,有配偶者在网络上结婚也并不能算是重婚。
从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来看,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法定理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婚姻法也明确规定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种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5、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重婚是可以作为判决夫妻离婚的理由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话,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