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中山婚姻律师  >  免费婚姻法律咨询  >  咨询查看

怎样才算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咨询时间:2013-01-31
免费咨询婚姻法律问题:15810716153(同微信)

咨询内容:

律师您好,我和我丈夫过两天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我们双方已经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请问律师怎样才算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书呢?还有我们应该怎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呢?

彭鑫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关于婚姻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有效的离婚协议须具备的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

3、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登记离婚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话,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我们已累计为上千个家庭解决婚姻离婚纠纷!
 

婚姻相关咨询

专业、高效、负责,我们因为专业而与众不同。专业的婚姻律师,您的私人律师,可信赖的人。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中山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深圳)律师事务所婚姻部主任,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领域服务
敬业专注,认真负责,案件处理结果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层

中山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中山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结婚、离婚法律咨询、新婚姻法结婚、离婚财产知识、案例查询,累计为上千个家庭解决婚姻纠纷!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