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只是同居了几个月,发现性格不合,打算分手,当时给女方的礼金能否要回?
您好。对于礼金是否可以返还,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中规定,明确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你们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便已经在一起同居了,礼金仍然可以返还,甚至可以说是全部返还。
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