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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何种情形可以阻止对方来探望孩子?

咨询时间:201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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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我和老公离婚2年,孩子抚养权归我。我老公在生活中是个酒鬼,嗜酒如命,每次来看孩子都酒气熏天的,孩子也怕他,我怕长此以往对孩子的成长不利,请问如何才能禁止他来探望孩子?

彭鑫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离婚后,何种情形可以阻止对方来探望孩子的疑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

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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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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