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前,房子是我父母买给我的,其余的家具、家电都是他买的,现在要离婚,房子他分不到,就要求我给他家具家电的贬值补偿,请问我需要给他补偿吗?
您好。你对象要求你应该对贬值财产给予经济补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两人离婚时分割的财产,除了婚前财产各归个人,其他可分割的就是婚后共同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了。
法律明确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