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为孩子投了一份儿童意外险,收到保险合同后,在犹豫期内又后悔了,觉得现在孩子每天都有人接送,没必要上这保险,向保险人提出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说是退款,可一直迟迟不退,请问一下律师,我这解除保险合同后,保险公司需向我退哪些款项呢?
您好,《保险法》第38条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这表明,保险合同的解除只对合同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
1、保险责任开始前,也就是保险合同记载的保险责任开始时间未到来之前,保险公司尚未履行承担保险责任义务,所以投保人在这段时间解除合同,保险人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全部保险费。
2、保险责任开始后,保险人已开始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即对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险村的损失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有权获得相应的保险费。
当然,保险人只能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